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
发布时间:
2018/3/30 11:00:41
根据国家技监局量发[1991]374号文规定,口径为15- 25mm的生活用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年、口径为25- 50mm的不得超过4年,到期要轮换。工业用水表实行周期检测,生活用水表只做首次强制检定,到期轮换。
据有关专家介绍,水表、电表在安装前都必须通过计量院的检测,通过检验合格的表都会贴上一个强制检测的标识,但时间久了很多人就忽略了这个标识,国家相应的检测机构规定,我国的水表需要六年更换一次,电表的使用年限虽可以长达十年之久,但是也需三年检测一次。
假如水表超过使用年限,水表内的水垢天生和水表内件磨损,可能会出现计量不准、水表灵敏度下降的现象。水表走慢,对自来水公司来说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。
按国家质检总局《计量检定规程》的相关规定,水表要3年一检,包括总水表和分水表。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水表要进行更换。固然我国强制检定的《工作计量用具明详目录》中也明确规定要进行强制检定,但并没有要求对使用年限内的表进行年检。所以目前相关部分也就没有进行例行的每年年检。
对于居民住宅的分水表超期“服役”的题目,分水表超期“服役”既影响到计量的正确性,给供水企业或用户造成经济损失,同时也不符合国家《计量检定规程》中对计量用具定期检测的规定。
但现实情况是,由于住户的分水表不属于自来水公司治理,物业部分对水表的治理也力所不能及,住户的分水表直到使用坏了,用户才会进行更换。假如因分水表超期使用,而造成用户分水表计量少跑的情况,对总表的实际水吨位与用户分表之间的差额,目前物业部分一般采取用户分摊的办法解决。假如因分水表超期“服役”发生水表快跑的情况时,只有进行换表,否则用户只好多交因水表多跑而发生的水费了。